省内招投标不再要求法人到场
发布日期:2013-09-05
省住建厅近日下发《关于全省45家“走出去”建筑企业参与省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通知指出,自9月2日起,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中,招标人如确要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投标申请、资格审查和开标时必须到场的允许我省在省外(境外)产值排名靠前的45家建筑企业(见附件)的法定代表人,指定本企业其他负责人作为委托代理人,代表其参加和处理相关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事宜。这就意味着,作为鼓励和支持我省建筑企业“走出去”,进一步加快建筑产业发展的措施,今后在省内招投标过程中,排名前45家的建筑企业的法人无须到场,集团公司也在此次名单之列。
附件:我省在省外(境外)产值排名靠前的建筑企业名单